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德州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驻德有关单位:
《德州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4日
德州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持续提升全市综合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山东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德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地震形势和工作现状
德州市地处东明—渤海强烈沉降平原区,北有沧东断裂,南有聊考断裂,其间基岩自西北向东南,被杨家堡—边临镇断裂、陵县断裂、庆云断裂、义南断裂、临邑断裂、广齐断裂等分支断裂,切割成一系列的坳断和隆断,地质条件十分复杂。根据历史记载,辖区受周边破坏性地震波及十余次,数度造成房屋倒塌,人员伤亡,最大影响烈度曾达Ⅷ度。尤其我市地处松软沉积地层,地震隐患很大,在第五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中,我市设防水平又有提高,涉及78个乡镇,占58.2%。地震灾害严重威胁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对严峻的震情形势,居安思危,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各项工作意义重大。2011年以来,全市不断推进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防御和地震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防震减灾综合能力进一步提高。
当前,全市防震减灾整体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相适应,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仍然比较薄弱。主要表现在:地震监测台网运行维护能力不足,地震烈度速报和地震预警建设相对滞后,地震预测方法研究及数据深度挖掘能力有待加强;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没有完全到位,城市老旧建筑地震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能力薄弱;地震灾情初步判别和获取能力有待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条件等应急保障建设有待加强,应急救援能力需进一步提升;防震减灾工作基础薄弱,部分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机构不健全;防震减灾多元化投入机制仍需完善,社会资源对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贡献不高;公众的防灾素质和心理承受能力偏低,防震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尚未普及,宣传教育不能满足防灾减灾的现实需要。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坚持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依靠法治、科技和全社会力量推进防震减灾事业科学发展,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提高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1.融合发展,服务社会。坚持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服务全市重点区域发展战略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地震安全需要。
2.以人为本,群众参与。坚持以人为本,拓宽社会公众参与防震减灾的有效途径,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
3.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服务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农民自建房抗震设防工作,落实农村民居抗震改造政策措施,统筹城乡地震监测预报、灾害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推动城乡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均衡化发展。
4.强化基层,打牢基础。坚持防震减灾需求导向,准确把握基层实际需求,防震减灾工作重心下移,不断夯实防震减灾基层基础。
5.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坚持全面系统谋划,加强防震减灾资源科学利用和有效整合,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优先解决关键领域的突出问题。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城乡具备抗御6级地震的能力,防震减灾总体能力达到全省先进行列。全市地震监测预测预报能力显著增强,建成自动触发的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技术系统;地震工程基础性探测及其成果应用获得新进展,地震高风险区农村民居抗震改造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全覆盖;建成完备的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和救助保障体系,防震减灾社会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防震减灾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1.地震监测效能有效提升。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专业地震监测设施的“全覆盖”,每个县(市、区)建成1个地震监测台、1—2个地震前兆观测项目;地震群测群防“三网一员”体系更加健全;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应建尽建。统筹社会地震监测资源,完善和发展地震信息共享平台,向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提供地震预警服务,地震速报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0%。
2.城市地震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全面完成各县(市、区)的地震小区划,有重点地开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全面落实《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以下简称“新区划图”)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参与《聊考断裂带抗震防灾综合防御体系规划》编制,新区划图中位于Ⅶ度设防区的县(市、区)完成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地震小区划和震害预测成果广泛服务于城乡规划、国土利用、城镇建设及重大工程建设;推广减隔震技术及重大工程紧急处置技术的工程应用。
3.农村民居抗震措施得到落实。全面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全面推广农村民居建筑抗震技术,有计划地开展农村民居建筑工匠培训。全市农村民居基本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消除不具备抗震防灾能力的危旧民居。
4.地震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升。健全和完善各级地震应急预案体系,积极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发展和壮大地震专业救援队伍、行业抢险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三位一体的地震应急队伍体系。继续完善地震应急物资储备库。继续完善市、县两级地震应急指挥系统,新建2—3个县级地震应急指挥中心。提升灾情获取与快速评估能力,震后1小时内提供震灾预评估结果,2小时内提供初步人员伤亡、房屋破坏信息和辅助决策建议,3至5天内完成灾区地震烈度评定。
5.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全面提高。防震减灾知识科普宣传知晓率达到90%以上,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提高。着力实施防震减灾示范试点工程建设,国家级和省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防震减灾示范县(市、区)和省级防震减灾示范城镇、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地震安全示范企业数量在2015年基础上翻一番。
三、工作重点
(一)健全地震监测预测预警体系
1.强化有减灾实效的地震预测预警。建设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技术系统,面向社会公众、生命线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快速提供地震烈度速报、预警和紧急地震信息服务。深化地震、国土资源、水利、教育、人防、气象、畜牧兽医等部门合作和资源共享机制,拓宽获取地震预测预警信息的渠道和范围。规范程序、量化指标、细化内容,提高地震预测预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探索地震中长期预测预报成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途径。
2.增强地震监测台网效能。加强地震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地震监测专业台站综合能力,在重点区域和监控手段空白区域新建地震监测台站或观测手段,加密和强化地球物理场综合观测,整合利用地震流动台网观测数据,继续加大地震台网密度,推进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建设,依法落实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措施,规范地震台网分级分类管理,稳步提高地震台网运行质量和产出效率。做好矿震监测与灾害预防,提高地震监测公共服务能力。
3.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充分发挥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的作用,在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危险区推广简易、经济、实用的地震宏观观测手段,有效捕捉地震宏观异常。完善群测群防管理体制,不断拓宽地震群测群防经费投入渠道,落实社会观测员补助资金,鼓励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地震监测预测。
(二)健全地震灾害防御体系
1.强化地震工程基础性探测成果应用。继续推广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成果应用,逐步实施中心城镇的地震小区划。国土利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充分应用地震小区划、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地震安全性评价等成果,为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2.规范地震灾害综合防御管理。市、县(市、区)编制城市抗震防灾综合防御体系规划。加强能源、交通、铁路、水利、广电、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抗震隐患检查,落实拆除、加固改造等防范措施。完善地震次生灾害防治体系,开展次生灾害源排查、风险调查分析和监测预警、防范治理等工作。
3.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全过程监管。贯彻实施新区划图,抗震设防满足国家规程、规范标准,加强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审查把关和超限工程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公路、铁路、机场、桥梁、水库、电力、通信、输油气管线等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科学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确保工程抗震安全。深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行政审批改革,按照新的管理程序依法开展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4.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强化政府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统筹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移民搬迁等涉农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加快推进农村民居抗震改造工程,用好中央农房抗震改造专项资金,按国家要求落实配套资金,在建房补助、银行贷款等方面制定和落实扶持政策,按照上级要求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继续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立市、县两级农村民居工程技术服务网络,推广建造图集,开展工匠培训,强化宣传引导,开展农村民居抗震新技术和节能环保建材的应用引导,为农村民居建设选址、设计和施工等提供全面便捷服务,基本扭转农村民居不设防的现状。
5.开展防震减灾基层基础示范建设。在地震风险大、经济基础好、人员密集的县(市、区)加强全社会防震减灾资源的有效整合和综合应用,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力度,全面推进防震减灾示范城市、示范县(市、区)和示范城镇建设;继续创建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地震安全示范企业、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地震科普宣传教育基地,不断提高全社会抵御地震灾害的综合能力。
(三)健全地震应急救援体系
1.完善地震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按照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完善“分级负责、相互协同”的抗震救灾新机制,加强各级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建设。强化地震、公安、消防、民政、交通运输、卫生计生、通信、气象、电力等部门的联动协同,实现军地、区域、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应急联动。建设市、县(市)地震现场指挥部,配备应急装备,提高地震现场决策指挥能力。健全地震灾情速报网络和灾害损失快速评估系统,提高地震灾情的快速获取、研判和处理能力。基本实现县级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全覆盖,提高全市协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
2.强化地震应急救援准备。做好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提高学校、医院、社区等基层单位预案覆盖率,不断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健全地震应急救援队伍体系,不断提高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加强地震应急演练工作,积极参与省内各级地震应急综合演练活动。落实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制度,强化各项应急工作措施。
3.提高地震应急救援救助保障能力。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日常管理,统筹安排交通、供电、供水、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加强各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建立救援设备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完善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加强交通运输、通信、电力、广电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确保震后快速恢复供应。卫生计生、民政部门切实加强伤员救治、灾民安置、救助救济的准备工作,力争震后当天使灾民得到基本救治安置,在最短时间内基本恢复地震灾区社会秩序。加强跨部门地震信息发布机制建设,充分利用广电、通信、网络、应急广播等资源,快速、准确、权威地向社会提供震情和灾情信息服务,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切实维护社会秩序。
四、重点建设项目
(一)地震监测预测效能提升工程
优化全市地震监测台网布局,实施地震监测设备设施升级改造,提升全市地震监测预测水平和能力,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地震监测预测体系。
1.增强地震监测台网效能。对现有地震台网布局进行合理调整,使全市地震台站布局更加科学合理;在地震监测能力较弱的区域增设地震台站,进一步提升全市地震监测能力;对“十二五”及之前所建地震台站监测设备和设施进行更新改造,保证地震监测资料连续、稳定、可靠。探索推广县级地震监测台网中心建设,大力提升地震监测信息收集、处理及报送工作的数字化水平。
2.建设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新建地震烈度与预警基本站8个、一般站81个;升级改造地震网络通讯系统;完善区域地震预警数据处理中心;建立与公共媒体、学校、铁路等单位的预警信息发布渠道。
3.增强地震监测台网运维能力。探索地震监测设施运行维护新机制,支持地震监测仪器研发,降低台网运维成本,提升台网运维保障能力。推广使用适合市、县级地震部门管理维护的观测仪器,提升地震监测能力和捕捉地震前兆异常信息的能力。
4.强化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进一步加大地震群测群防经费投入,切实抓好地震群测群防网络优化完善工作;加强地震宏观测报点、测报员队伍建设及管理,每个乡镇至少建设2个宏观测报点;大力推进群测骨干点建设,位于Ⅶ度区的县(市、区)群测骨干点不少于2个,其他县(市、区)不少于1个;抓好地震宏观测报员队伍培训,进一步落实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的工作责任。
(二)地震综合防御能力提升工程
1.实施城市和部分中心城镇的地震小区划。对低于新区划图标准的地震小区划结果进行基础数据验证和参数复核;对规划面积超过10平方公里的中心城镇开展地震小区划;对规划区域扩大的城市补充开展地震小区划。
2.推进农村民居抗震改造工程。推广省级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的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继续在地震烈度Ⅶ度及以上地区全面实施农村民居抗震改造工程。进一步加强农村民居建筑抗震技术指导和服务,建筑工匠抗震施工技术培训深入到镇,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计典型图集发放到村,农村民居建筑防震抗震宣传手册发放到户,力争新建农村民居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3.实施防震减灾示范工程。继续开展地震安全工程、地震安全社区、地震安全企业和地震安全校园建设的示范试点建设,建成2—3个省级防震减灾科普基地、省级防震减灾示范县(市、区)。做到省级防震减灾示范城镇、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地震安全示范企业全覆盖,消除空白县(市、区)。
4.大力推广防震减灾新技术新措施的工程应用。探索技术成熟的地震工程、结构抗震技术、减隔震技术、新型建筑材料等的市场推广模式,大力推进全市建设工程抗震性能鉴定和减隔震新技术的工程应用;参与省级建筑结构振动测试,检验和修正建筑抗震设计方案,保障超限建设工程、不规则建设工程和使用新技术、新材料建设工程的抗震性能。
(三)地震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1.完善优化地震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加强专业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全面开展地震应急预案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快速拉动演练和社区、学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完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建设和实际应用,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的地震应急指挥能力。
2.建设地震灾情快速获取系统、地震灾害现场技术系统。完善市、县两级联动的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和灾情速报平台,建立无人机灾情采集系统,构建基于地震现场应急指挥平台的地震现场信息即时传输系统。配备现场灾害评估单兵移动信息终端及辅助设备,集成卫星定位和地理信息系统,利用现代移动通讯和卫星通信技术、大数据和云服务技术,满足现场指挥调度与灾情快速评估及烈度调查工作需求。
(四)强化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程
建设功能更加齐全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加强阵地宣传;建立健全市、县、乡防震减灾宣传网络,确保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宣传全面展开;建立媒体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长效机制,提高全市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利用现代化数字通信技术,采用声光电联合控制和计算机软件模拟技术,建设一处大型的互动式、参与式、仿真程度高的地震科普教育场馆,为全市群众提供全面的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教育。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依法落实防震减灾工作责任。建立健全防震减灾资金投入、应急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动员和人才培养机制,强化职能部门防震减灾职责意识,完善防震减灾绩效评估、考核、责任追究制度,推进防震减灾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推进军地协调、区域协作和部门联动。
2.加强防震减灾工作队伍建设。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卫生计生、公安等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人员,市、县两级要依法落实地震工作机构职责,优化人员结构,改善工作条件,确保防震减灾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激励机制,营造适合人才成长和事业发展的环境,重视人才梯队建设和队伍的持续发展,打造一支“政治合格、技术过硬、纪律严明、减灾有效”的防震减灾工作队伍,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3.健全社会动员机制。培育和动员社会公益组织、志愿者团体、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防震减灾工作,把防震减灾工作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每一个环节。加大新闻媒体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完善地震信息发布制度,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依法保障公众的防震减灾知情权。
(二)强化法治保障。加强对履行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情况、防震减灾领域政府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加强地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升地震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确保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三)健全投入机制。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对防震减灾工作经费的投入做出统筹安排,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防震减灾需求相适应的投入机制。探索非公共财政的投入途径,逐步建立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体、社会及其他投入为补充的投入机制。
(四)做好规划实施与评估。将防震减灾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保障防震减灾事业的基础地位。建立规划实施的责任体系和相关制度,制定科学的规划实施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做好规划实施的上下衔接、任务衔接以及与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适时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推动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